问题已解决
某厨具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只有一种厨具A,2020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4万元,增值税税额0.52万元;当月将一半原材料用于生产120套厨具A作为福利发给本单位职工 (2)与某商场签订2000套厨具A的销售合同,约定商场于2021年1月提货,2021年2月春节后商场再付款。当月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 (3)销售库存原材料给另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含税价款6万元 (4)销售2005年购进的生产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6万元,并放弃减免税优惠。(按简易办法减按2%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每一步涉及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或应纳税额;并最终计算该企业11月应纳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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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进项税额=0.52*0.5=0.26
2.销项税额=100*0.13=13
3.销项税额=6/1.13*0.13=0.69
4.增值税=
2022 06/22 20:22
余余老师
2022 06/22 20:25
4.增值税=6/(1+3%)*2%=0.12
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等于13+0.69+0.12-0.26=13.55
你好,解答如上,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