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进口高档化妆品一批,出口离岸价格为90万元,境外运费及保险费共计7万元。海关于8月15日开具了完税凭证,甲公司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后,海关放行,甲公司将进口的高档化妆品的80%用于生产另一种高档化妆品,8月从国内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增值税15.6万元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假定本月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在本月认证并抵扣,关税税率为50%。 计算: 1.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关税。 2.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3.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4.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销售环节增值税。 5.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销售环节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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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关税=(90+7)*50%=48.5万元
2.进口环节增值税=(97+48.5)/(1-15%)*13%=22.25万元
3.进口环节消费税= (97+48.5)/(1-15%)*15%=25.68万元
4.销售环节增值税=500*13%-22.25-15.6=27.15万元
5.销售环节消费税=500*15%-25.68*80%=54.46万元
2022 06/23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