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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上面有一个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没有实质意义,就主要是给我们公司注入资金,而集团公司上面有两个合伙企业主要为集团注入资金,请问这样设计公司有什么实际上的避税避风险原因吗

84784954| 提问时间:2022 06/23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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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没有避税原因
2022 06/23 21:50
84784954
2022 06/23 22:04
那这样成立公司是什么原因,这样很麻烦,而且上面三个公司什么也没做
84784954
2022 06/23 22:10
会是因为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吗,300万以下的优惠政策,这样算下来比个人分红税率更低
84784954
2022 06/23 22:12
那上面三个企业有什么风险呢
84784954
2022 06/23 22:13
这种没有任何业务,只为税收优惠,会被税务局判定为偷逃税吗
小林老师
2022 06/23 22:26
您好,应当是为了控制权不稀释
小林老师
2022 06/23 22:27
您好,至少税,需要具体分析业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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