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教下这个题,没看懂

84784989| 提问时间:2022 06/2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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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当期专用票类注明的(进项)税额÷当期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100% =(500+200)/(500+100+200+200)=0.7
2022 06/24 09:31
84784989
2022 06/24 09:40
那进项转出50万不剔除吗
朱立老师
2022 06/24 09:47
不需要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4号)的规定,在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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