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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请问下这段话设立之日起三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要求才可以申请加计递减,那么这三个月的抵扣的进项税是否可以在以后的月份递减呢?

84784971| 提问时间:2022 06/25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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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管理会计师 财税师
你好,只要你登记一般税后就可以!
2022 06/25 20:27
84784971
2022 06/25 20:36
一般纳税人只要成立就可以享受加计递减吗?不需要3个月销售额就可以申请吗?
潘潘老师
2022 06/25 21:17
“2019年4月1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1.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的这个条件是需要的,2.符合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后那3个月的抵扣就是可以递减的!首先符合再登记一般纳税人后就可以! 另外,不同地方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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