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市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8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50万元、増值税税额6.5万元。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价款66万元、増值税税额8.58万元。已知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不考虑其他业务,甲公司上述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84784950| 提问时间:2022 06/29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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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不考虑其他业务,甲公司上述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6万—50万+56.5万)*25%
2022 06/29 21:40
84784950
2022 06/29 21:43
思路分析呢
邹老师
2022 06/29 21:44
你好 接受捐赠的时候,50万+6.5万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外销售的时候,66万是收入,50万是成本 所以对利润的影响=66万—50万+56.5万 乘以所得税税率,就是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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