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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购商品作为样品,后又将样品无偿赠送客户/员工,是否需要做视同销售?

84784982| 提问时间:2022 06/30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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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外购的样品送给职工的,不需要系统销售,这个做福利费就可以的,如果是送给客户的,需要视同销售。
2022 06/30 13:54
84784982
2022 06/30 13:58
那分录上能否这样做?借: 销售费用-样品费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给员工的时,调整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销售费用-样品费 贷: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郭老师
2022 06/30 13:58
你好 可以 是这么做的
84784982
2022 06/30 13:59
谢谢老师,样品发给职工的话,需要为其申报个税吗?
郭老师
2022 06/30 14:00
是的是的,需要这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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