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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扣除是怎么使用啊?怎么计算加计扣除?

84785046| 提问时间:2022 07/0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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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在有延期),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2022 07/0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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