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一个人在合伙企业担任股东,必须申报生产经营,他又在另一个公司申报着人员工资,两边都不能去, 季度申报生产经营时需要扣除一个15000工资薪金,收入超过15000的情况下,是不是两边都不需要交税,如果超过了,是不是只需要交一个生产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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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他在其他的公司报着工资,这个工资有实际吗?如果有的话,他的年累计6万扣除费用只能在一个地方抵扣
2022 07/06 08:51
84784976
2022 07/06 10:45
也就是汇算清缴时选择在一个地方扣除就行是吧
郭老师
2022 07/06 10:49
你好,汇算清交他两个是分开来的。
84784976
2022 07/06 10:57
他需要做生产经营的汇算清缴,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但是这个扣除费用只能在一个公司内扣除,我这麽理解对吧?!
郭老师
2022 07/06 10:59
是的是的,是这个意思的,是这么做的,只能在一处抵扣。
84784976
2022 07/06 11:00
好的,谢谢
郭老师
2022 07/06 11:01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