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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场地租赁费发票开具需要在备注栏填什么内容?

84785008| 提问时间:2022 07/06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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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房屋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机械设备租赁备注栏不需要填写.
2022 07/06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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