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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 乙系多年同窗,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 甲出资90万元,乙出资60万元,双方未约定共有类型 一年后,甲利用乙岀差之机,请丙装修公司对房屋重新装修,并告知丙,该房屋由自己与乙共有,但装修费用由乙一人承担 乙获悉装修事宜后,表示反对,并拒绝向丙付款 后乙欲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丁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 乙对该套房屋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B.甲对房屋重新装修,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C.乙转让房屋所有权,须征得甲的同意 D.对于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乙有权拒绝 答案b怎么不正确呢

84785025| 提问时间:2022 07/09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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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ACCA
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因此选项B错误
2022 07/0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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