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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怎么样简单的理解企业所得税法的居民与非居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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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管辖权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意义,在于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承担的纳税义务不同:居民企业要承担无限纳税义务,也就是要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也就是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就牵涉到税收管辖权的问题。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目前,世界上各**国家大多遵循税收管辖权的两大原则,也就是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所谓属人原则,就是一国有权对本国居民或公民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他们的所得来源于本国还是外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实行的就是属人原则。所谓属地原则,就是一国有权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取得这笔所得的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新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实行的就是属地原则。那么,根据这两大原则,可以进一步将所得税的管辖权分为三种:1、地域管辖权,即一国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2、居民管辖权,即一国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所得行使征税权;3、公民管辖权,即一国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不难看出,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采取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并行的做法,也就是依据居民管辖权对本国居民的境内外所得征税,依据地域管辖权对外国居民在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我国的财政利益。
二、税收居民
在确立了同时行使地域和居民管辖权的原则后,明确居民的判断标准就显得至关重要,因为它牵涉到哪些企业必须履行无限纳税义务。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
2022 07/13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