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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在做汇算清缴的时候,之前法人有提供一张餐饮发票527元是需要纳税调增的。那原来做账的时候没有写进去,这次要据实调增的话这笔费用应该在汇算清缴的哪个报表里面填写在哪个里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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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然,发票这项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将税前扣除凭证限定为发票,但是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行为来说,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点在其他的文件也是有规定的。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3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第(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 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022 07/18 15:21
84784970
2022 07/18 15:23
老师这个是什么意思?是没有做过账务的不能进行纳税调增吗?
朴老师
2022 07/18 15:28
同学你好
就是这个需要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