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BD为什么不构成关联方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
B、与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因为,如果两个企业按照合同分享一个合营企业的控制权,某个企业单方面无法做出合营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的决策,而合营企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合营方各自对合营企业有重大影响,但各合营者无法影响其他合营者。在没有其他关联关系的情况下,仅因为某一合营企业的共同合营者,不能认定各合营者之间是关联方。
D、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例如,同一个投资者的两家联营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仅拥有同一位关键管理人员的两家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某人既是一家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同时又能对另一家企业实施重大影响,在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这两家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2022 07/21 14:28
84785016
2022 07/21 14:31
关联方的定义是什么
小石老师
2022 07/21 14:49
关联方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出发,与其存在关联方的各方包括:
1.该企业的母公司
①某一个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
②某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若干个中间企业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
③一个企业直接地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地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决策职能的人员等。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重大影响)(企业与企业之间)
11.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提供服务的提供方与服务接受方。(2018年新增)
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服务提供方)向接受该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服务接受方)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服务提供方和服务接受方之间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应当具体分析判断。
(1)服务接受方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服务提供方作为关联方进行相关披露。服务接受方可以不披露服务提供方所支付或应支付给服务提供方有关员工的报酬,但应当披露其接受服务而应支付的金额。
(2)服务提供方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不应仅仅因为向服务接受方提供了关键管理人员服务就将其认定为关联方,而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判断双方是否构成关联方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