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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中级经济法里面,保险法哪一章,哪些情况下,保险费要退,哪些情况保险费不退,哪些退现金现值呢?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2 07/21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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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同学你好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发生保险事故,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2.对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解除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赔付责任,并不退保费
2022 07/21 23:17
易 老师
2022 07/21 23:17
同学你好 退还现金价值,是针对人身保险合同: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合同效力依照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4)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84785027
2022 07/22 10:35
解除合同,不退保,也是针对人身保险
易 老师
2022 07/22 10:56
是的没错, 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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