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2020年购进的,2022年卖出,但是当时购进固定取得是普通发票没有抵扣进项税,卖出可以选简易计税吗?还是只能选13%税率算销项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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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2020年购进的,2022年卖出,但是当时购进固定取得是普通发票没有抵扣进项税。可以按简易计税3%
2022 07/23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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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23 21:57
我前几天打税务12366电话问过,给我的回复是不能按简简易计税3%,说是我们可以跟对方公司取得专用发票,我们自己没有取得,这种情形不算不能抵扣,只能按13%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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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23 21:59
我听了课,我理解是可以简易计税3%,但是税务12366电话咨询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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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23 22:02
我也有点晕,到底是可以简易计税3%还是只能13%计税
庄老师
2022 07/23 23:20
我听了课,我理解是可以简易计税3%,但是税务12366电话咨询不一致,
是的,没有抵扣的书上固定资产是讲在2009年以前,所以税务局可能不让,
84784995
2022 07/24 17:17
那2009年1月1日之后购进的固定资产不管是取得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以后卖出都是只能交13%的税对吗?
庄老师
2022 07/24 17:19
你好,是的,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 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六、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2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本公告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税的事项,不再调整;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