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麻烦您解释一下问题,通俗易懂一点,问题看的我很绕,做题不知道怎么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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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选项A,为取得合同发生但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应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选项BCD,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022 07/24 00:00
84785023
2022 07/24 00:03
问题里面那个不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是什么意思
曹老师~
2022 07/24 00:21
你好,意思就是Abcd都不满足条件,不应认为合同资产。
曹老师~
2022 07/24 00:28
你好,不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的事项
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不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管理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
比如,企业取得合同以后,合同交给行政部门进行存档保管等,类似管理事项发生的费用,就属于管理费用,不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不能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当然,如果约定由客户承担的,企业先行垫支了,肯定属于企业的资产(合同履约成本)。
(2)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
虽然这些费用是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但不属于必须要发生的,往往是管理问题和个人问题导致的,一般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3)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即该支出与企业过去的履约活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