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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和共同经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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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控制经营没有形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合营企业形成独立的会计主体。
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并不单独成立一个区别于各合营方的企业、合伙组织等(即不构成—个独立的会计主体),为了共同生产一项产品,各合营方分别运用自己的资产并且相应发生自身的费用。
例如飞机的生产过程中,一个合营方可能负责生产机体,另外一个合营方负责安装发动机,其他的合营方可能分别负责组装飞机的某一组成部分。
作为参与飞机生产的每一个合营方,其责任仅限于完成整个经济活动中的某一个组成部分,之后各合营方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分享飞机销售所产生的收入。
合营企业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按其合营的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
二、二者核算的方式不一样。
共同控制经营由于没有构成—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所以其在会计上不是独立核算的,共同控制经营各方以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经济上单独核算,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分享利润或承担亏损。
合营企业是投资兴办的企业,很显然成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自负盈亏。合营企业各方按一定的股权比例或协议的约定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承担亏损
2022 07/26 15:08
84784983
2022 07/26 15:14
这个就是教材的原话,有点绕看不太懂,老师能用通俗易懂的方法解释一下吗?
玲老师
2022 07/26 15:18
您看一下,我给你上面回复里面举的例子,这个就是白话文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