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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提问时间:2022 07/2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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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若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同学 甲方案: 2022~2027年公司总部缴纳所得税总额为 (1000+1100+1200+1300+1400+1500)×25%=1875(万元);  分支机构采取子公司形式,所以需要纳税。 根据公式“应交企业所得税一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以及“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可知: 分支机构2022-2027年累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00+200+300+300+400)×15%=210(万元)  甲方案下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共计纳税额=1875+210=2085(万元)  乙方案: 分支机构采取分公司形式设立,不具备独立纳税人条件,需要汇总到企业总部集中纳税。2022-2027年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合并后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 (1000-1000)、 (1100+200)、(1200+200)、 (1300+300)、 (1400+300)、 (1500+400)即:0万元、1300万元、1400万元、1600万元、1700万元、1900万元。 2022-2027年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纳税总额为: (1300+1400+1600+1700+1900)×25%=1975(万元)  丙方案: 2010年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合并纳税,应缴所得税为(1000-1000)×25%=0(万元)。 2022-2027年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各自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2027公司总部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1100+1200+1300+1400+1500)×25%=1625(万元)  2022-2027年分支机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200+300+300+400)×15%=210(万元) 丙方案下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额=1625+210=1835(万元) 所以三个方案中,丙方案缴纳的所得税最少,为最佳设置方案。
2022 07/28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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