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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增值税的进销项在指定现金流量时应该选择“支付的各项税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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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不应该选择“支付的各项税费”,应该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2 07/31 15:48
84785043
2022 07/31 16:37
那请问是入账的时候选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次月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指定现金流量项目“支付的各项税费”吗?另外请问个税入账和支付是分别应该指定那个现金流量项目呢?
王雁鸣老师
2022 07/31 16:42
同学你好,是的,实际次月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指定现金流量项目“支付的各项税费”。
个税入账和支付可以放在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中;也可以放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项目中.
分析如下:
1、因为公司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其本质属于公司代扣的税金,并非公司实际承担的税费,而是从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收入中扣留的部分,所以将其归集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是比较合理的.
2、然而,公司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从实际操作上来看,并未实际支付给职工,而是直接交给了税务部门,如从现金流的方向上看,这笔钱流向的是税务局,即支付的税费,只是这个税费的性质是代扣代缴,所以将其归集在支付的各项税费中也是合理的.
3、在注册税务师的考试中,更倾向于将其放在支付的各项税费此项目中,将其归集在支付的各项税费中处理起来比较简单,而将放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更贴近实际,一旦选定了其中的一种方式,就要坚持一贯性的原则进行处理.
84785043
2022 07/31 17:20
好的明白了,谢谢老师~
王雁鸣老师
2022 07/31 17:20
同学你好,不客气,祝你学习进步,工作顺利,麻烦给个五星评价,老师回答你的问题将会更加用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