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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立?请具体讲解一下居住权

84784993| 提问时间:2022 08/02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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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它是独立的物权,它的客体是房屋,所以房子才能设立居住权
2022 08/02 19:39
84784993
2022 08/02 20:03
居住权和住房承租权有什么区别?
84784993
2022 08/02 20:04
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立?
小宝老师
2022 08/03 04:36
居住权自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与租赁权的最大区别是,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而租赁权是支付合理对价才能居住使用。其次居住权不得转让,但租赁权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是可以转让的。 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居住权,一般情况下带有扶助、友善、帮助的性质,也并不等同于日常生活中租赁关系中获得的对房屋的使用权。居住权与房屋租赁权在根本上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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