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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征即退,先征后返要不要计入当期损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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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需要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 08/04 18:36
84785015
2022 08/04 18:54
我看说和什么专项经费满足那三条的作为不征税收入,这个什么意思,不明白
郭老师
2022 08/04 18:56
你说的是专款专用的补贴的吧?
84785015
2022 08/04 18:59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郭老师
2022 08/04 19:15
可以看下这个
对于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从该项规定可见,企业取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款,应当作为财政性资金计入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也就是应计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都要计入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也不尽然,还真有一项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这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的收入,就是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
为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软件产品需取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下同),按17%(现为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前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继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综上,自行开发生产销售软件产品(包括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从而得以免缴企业所得税。
当然,软件企业取得该项即征即退增值税款既然作为了不征税收入,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就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4785015
2022 08/04 19:20
我看到,一大片,所以才问,能大白话,说下这说了什么么?
郭老师
2022 08/04 19:21
就是即征即退
你们是研发企业
后期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不需要缴纳
84785015
2022 08/04 19:28
我不明白的是这个财政专项资金咋和即征即退这件事联系到一起
因为符合专项资金的要求,又是符合即征即退的条件,花出去钱,交了进项税给退回来,也不算收入。
郭老师
2022 08/04 19:29
你好,即征即退,他返回来的是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政府补助,专款专用的,你有专项用途的,可以不需要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