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 a为甲方购货方 b为乙方代理C产品 c为制产品方 :ab已签纸质合同价1.1w,b已为α开了按合同上的专票1.1w; 因A购这个产品需在网页与C签电子合同才能用后台,所以b方替a在网页签了ac电子合同(签约过程α方负责人扫码授权的),电子合同价为1w(a不知道1w),c已为a开普票1w,但普票不给α做账; a已按合同打款给b,b找一家公司的对公户按ac电子合同价1w打款给C, b方有与c方的合作产品的销售协议,b开专票给α购方,问题:因为产品价购进是10000,分润比例是5:5,b直接开5000专票给C,C打款给B,所以B直接开票给c含税价5000专票给C 直接省略了c方没给B方开b方购进的发票,是可以的吗?如果c没开发票给B,而是开普票给了A,但不给A普票做账,最后是哪方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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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首先啊,就你这里是有三方,那么这三方是要分别开票的,像你前面说的,省略了某些开票环节的税收是过不去的,因为你少了某些开票环节。就少了某些环节的税。
2022 08/05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