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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日,甲公司聘请魏某为公司技术部门经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月工资9 000元,魏某在职期间及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公司在其离职后按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3500元,若魏某违反该约定,则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 1.若魏某违反约定,则一次性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魏某离职后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3 500元 老师中1.2.为什么对啊 经济补偿金不应该是月工资嘛 为什么要赔偿10万啊

84785021| 提问时间:2022 08/06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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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1说如果魏某违反了规定,既然合同有约定,那违反后要从其约定。
2022 08/06 10:04
84785021
2022 08/06 10:10
老师 经济补偿金 不应该是按照工作年限和他的平均月工资支付吗
牛牛老师
2022 08/06 10:11
这个是竞业补偿是双方合同中约定了的,跟离职补偿那些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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