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上游是A,我们B,垫资公司是C,矿厂是D,A开票给B,B开C,C开给D。D结算给C,货物是由A运送给D。 现在税务把我司列入异常风险,怀疑我们是虚开发票!请问老师这个是属于虚开吗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2 08/07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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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这个不属于虚开。
2022 08/07 17:54
84785035
2022 08/07 18:38
C主要是给我司垫资的,主要是现在货物流是直接A运送给D,采购,销售合同也是注明了货物运送场所,现在我司被列入了异常风险企业,需要我司提交证明。
王雁鸣老师
2022 08/07 18:39
同学你好,那贵司就拿销售合同给税务局去证明,再写个情况说明就行了。
84785035
2022 08/07 18:48
因为我们是贸易公司,业务特殊性,不存在有库存,有这种情况可能我们的销售发票先开出去了,一个月几百万这种,进项发票还没开给我们,这样有风险吗?
王雁鸣老师
2022 08/07 18:49
同学你好,这样有风险的,这种情况下,税务有可能会认定为虚开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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