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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设6个连锁店,现在想独立核算,但是医药软件的流水都是走连锁系统到总公司账户里,供应商开票也会到开给总公司,但是备注上能说明是哪个门店的;这样的话我们能单个门店分别核算分别报税吗;就是说银行流水这块走总公司,但是账务上分公司独立核算,收入都基本是不开票收入都是以雨人医药系统为准收入就申报,收入由总公司转给分公司,药品采购款开给总公司单也从分摊到具体门店的明细做成本;人员统一总公司交社保发工资;基本的费用报销都做在总公司;这样可以吗,应该如何处理

84785039| 提问时间:2022 08/0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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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可以,收入可以从收银系统中分出来,回款也分的出来,成本费用从源头管控,比如工资,工资表上分出来是哪家店铺的人员,费用支出在申请时就注明是哪家店铺的费用。剩下分不出的,放在总部或者分摊
2022 08/0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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