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怎么理解这段话,能用AB表示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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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比如,我买到债权,当我处置的时候,要按照 财产转让 征收个税
2022 08/09 09:24
84785004
2022 08/09 09:26
A200元买了198元的债券,处置收入300元,那么算我的收入是300-198?还是300-200?
桂龙老师
2022 08/09 09:26
同学,你好,按照取得成本200计算
84785004
2022 08/09 09:39
不对吧,这段话是三方关系,比如:A欠B200万,C用180万买了B的200万债权,C用找A收回190万,那么算C的收入:190-180=10为财产转让所得,我的例子有问题吗
桂龙老师
2022 08/09 09:50
同学,你的例子不准确。
你看一下税法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函[2005])655号)文件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二)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
(三)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四)个人购买和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84785004
2022 08/09 09:57
条文我知道,就是这个财产转让收入,就刚才我发的图片那段话,是怎么个交易方式?怎么确认收入,您用数字列举下
桂龙老师
2022 08/09 10:02
某人通过竟拍取得打包债权3件,支付债权费用100万元,取得合计债权金额为150万元,其中甲欠80万元;乙千60万元;丙欠10万元,6月处置打包债权,收回乙欠款项45万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答案】应税收入为收回的45万元
处置债权成本=100×60/150=4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45-40=5(万元)
应纳税额= 5×20%=1万元
吴某购买“打包”债权实际支出为40万元,2008年3月处置该债权的40%,处置收入25万元,在债权处置过程中发生评估费用2万元。吴某处置“打包”债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A.1.20
B.1 40
C.1.56
D.1 80
【答案】B
【解析】处置债权成本费用=40×40%=16(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16-2)×20%=1.4(万元)
84785004
2022 08/09 10:11
谢谢谢谢
桂龙老师
2022 08/09 10:13
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满意给个五星好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