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一下,例如这种题在国外有分支机构的,是把所有总分机构汇总在一起计算业务招待费等的扣除限额吗?国内有分支机构的也是如此?就像把总分机构的收入利润全部加计算成一个主体计算企业所得税吗

84785024| 提问时间:2022 08/1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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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同学,您的理解正确,只要是销售(营业)收入,无论是来自于境内的,还是境外分支机构的,都可以作为计算广宣费扣除限额的基数的。 因为总分机构,是统一核算的,所以无论是来自境内还是境外分机构的销售收入,最终都要汇总纳税的。 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不能单独纳税,总分机构,是统一核算会计利润,统一核算应纳税额的,所以总分机构是要汇总计算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祝您学习愉快,如果满意请留下五星好评,谢谢
2022 08/10 15:29
84785024
2022 08/10 15:33
如果是全资子公司,就是独立的法人,不能合并一起算吧? 总分机构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但是可以按比例分摊到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吧?
丽媛老师
2022 08/10 15:56
是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合并计算。 总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各分支机构缴纳,您理解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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