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威廉(非高管)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9年4月15日来华工作,12月12日离开中国,在华期间无离境记录。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每月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30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假设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等)。计算2019年威廉在中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元。 第四步: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15000+37750+35564.52-60000]×25%-31920=50158.63(元)。 为啥扣60000,不是按7个月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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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1因为其一年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所以做为居民个人。
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按每年60000元扣除,不是按实际工作多少月份*5000
2022 08/14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