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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的 持股比例超过5% 和30%的意义是什么? 能赋予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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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5%股权比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并无特殊法律意义;但对于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而言,意味着属于重要股东,意义较为特殊,具体分析如下:
1.应予信息披露
在申报IPO时,需要对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进行信息披露,如果是机构股东还需要穿透披露股东构成。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35条:
发行人应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一)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为法人,应披露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如为自然人,则应披露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住所;……
2.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持股5%以上股东,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依据:证券法第51条规定: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确定关联人的重要标准
按照上市规则,持股5%以上的股东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人,需要遵守关联交易有关监管规则。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第10.1.5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一)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亦有类似规定。
4.上市公司收购的起点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5%要及时披露,规定期限内不得买卖;以后每增减5%也要披露和规定期限内不得买卖,每增减百分之一需要披露。
依据:证券法第63条规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三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一,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5.新三板公司的收购权益披露线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规定: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即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披露。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
6.受上市公司减持规则约束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
7.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分界线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持股5%以上的股东属于大股东,持股不足5%的股东属于中小股东。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2.2.7条规定: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022 08/14 21:10
易 老师
2022 08/14 21:16
达到30%股权时,1触发全面要约收购要约义务。
2有可能控制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