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一个工程项目是2021年4月到2021年12月工期。已经完工了,现在要发工资,这个个税申报是申报在这个月吗?但是这个工资是属于去年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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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这个月发放的,在下一个月申报个税。
2022 08/19 08:48
郭老师
2022 08/19 08:48
发工资的次月申报个税,这个是根据发工资的收付实现制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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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8/19 09:18
这样的话去年个税不用代扣代缴,今年超了又要交个税了?感觉也不符合实际。
郭老师
2022 08/19 09:20
这种情况下,需要合并的今年增加了今年的税负。
郭老师
2022 08/19 09:20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