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教老师,您好!我司是一家建筑装修公司,经营范围内无委托加工业务,但有销售商品业务,我司能否购进原材料例如铝型材(公斤)、玻璃(平方)、五金件(个)、委托加工费、玻璃安装费等等,但卖出商品确是铝合金门窗(平方),能这样开票销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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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业务真实发生么
2022 08/25 12:51
84785022
2022 08/25 12:56
业务是真实,跟业主签订的合同是门窗销售,但实质是从原材料采购到加工再到安装,相当于施工承包合同,但业主不能签相关加工费和劳务的合同,而我们实际操作收到的也只有原材料的进项票,无委外及安装劳务进项,目前的业主签订买卖合同是含上述成本的,我能开出销售发票吗?如果能开,中间缺失的一大块成本造成较高增值额,税金也较高,为解决这个问题,就加大采购材料成本,这算虚开吗?谢谢
思顿乔老师
2022 08/25 14:47
你好,是可以开具的,谢谢
思顿乔老师
2022 08/25 14:51
**总理说“法无禁止皆可为”。目前《发票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
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相反,《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
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
票”。因此,不管这时经营的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发票。
发票的最大功能在于保障国家的税款安全,有了经营,开了发票,国家的税款就不会
流失。至于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原本也不属于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
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
思顿乔老师
2022 08/25 15:01
你好,不是虚开的。
请问还有什么可以帮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