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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的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有两个疑点,第一个疑点是制造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不准确。第二个疑点是纳税调增申报不正确。 是指要把研发扣除比例更正为100%就行了吗?第二个疑点要怎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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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你的税务登记企业性质是不是制造业?
2022 08/25 16:57
84785035
2022 08/25 17:03
是的是的
84785035
2022 08/25 17:04
是不是只要改一下研发扣除比例就行了
来来老师
2022 08/25 17:18
如果您确实是制造业 是的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 财税〔2018〕99号 )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
84785035
2022 08/25 17:39
是不是只要改一下研发扣除比例就行了
来来老师
2022 08/25 18:05
如果行业符合的话,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