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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 这个为啥要用500-100之后的再算附加税,那100不是留低退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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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您好!
我国税法规定,计算附加税时,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如果不允许企业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增值税税额,将造成多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您可以参考下面的例子:
企业2019年9月期末留抵为68万元,假设2019年10月销项税额300万元,进项税额200万元。
如果未申请留抵退税,10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300万元-进项税额200万元-上期留抵68万元=32万元,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为32万元。
如果退还了2019年9月期末留抵31.32万元,留抵税额变为36.68万元,10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300万元-进项税额200万元-上期留抵36.68万元=63.32万元。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为63.32万元,比不退留抵增加31.32万元。
2022 08/28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