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麻烦老师看看第七大题第三小题,进行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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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积极向上的同学,您好。
该企业的收入总额=8000+200+120=8320(万元)
选项A,广告费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限额为收入*15%,所以广告费用扣除限额=8320*15%=1248(万元),企业本年发生的广告费用总额1500万元,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1248=252(万元),选项A正确;
选项B,捐赠支出支出扣除限额为利润总额的12%。该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8000+200+120+600+113-130-4800-1800-800-350-130-6-49.1=967.9(万元),捐赠支出扣除限额=967.9*12%=116.15(万元),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0-116.15=13.85(万元),选项B正确。
选项C,先进技术转让所得额在500万元以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部分,减半征收。所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100*50%=550(万元),选项C错误
选项D, 制造业企业新产品研发费用允许加计100%扣除,所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100%=120(万元),选项D错误。
2022 08/29 15:00
84784985
2022 08/29 15:16
老师,第7点对外转让彩电的先进生产技术所有权600怎么不是收入总额呢
赵赵老师
2022 08/29 15:25
聪明伶俐的同学,您好。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及业务招待费中扣除基数(销售收入为准)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的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因为这是转让无形资产,会计上处理会计入营业外收入。
如果题目修改为转让生产技术”使用权“,那么在计算广告费扣除限额的基数的时候就要包含进来。
如果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收入总额,那就要包括对外转让彩电的先进生产技术所有权600万的哈~
这里比较容易出错,审题的时候多注意些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