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关于增值发票冲红的文件是哪个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
增值税发票红冲的规定
答: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五款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的正规做法是,向税局专管员报告 情况,发布发票遗失告示(登报声明),然后等待并接受税局处理。
但是税局管理目前有一个漏洞,个别地方对冲红票对应的原发票不加以缴销检验,所以如果你不声张,极有可能会没事,当然税务有各种检查,只要被查出就属于情节严重,加重处罚。另外,如果丢失的发票被受票方拿去抵扣了,则你公司就涉嫌虚开发票,这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个比较重的犯罪。
1.进入金税系统,点普通发票开具(和正常开具的界面一样),点击上方负数字样,输入原错误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开具红票。
2.开具现在正确的蓝字发票。
3.红字和蓝字发票一起做账,两笔蓝字两笔红字,摘要:发票重开。
2022 08/30 09:55
84785036
2022 08/30 14:53
关于发票开错的冲红重开的规定, 是哪个,我找了下, 没找到
玲老师
2022 08/30 15:00
你好
一般业务主要有两种情况要开红字发票:一种是开错了发票,当时没发现,过了当月才发现,要开红字发票;另一种是需要退货,无底有没跨月开具发票都要开红字发票,金额退货的按原来金额开红字发票,部分退货的只开退货部分金额的红字发票.
一、购买方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销货方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3.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特殊情况
1.发票因购货单位信息输错的(包括税号、名称、地址等)除要提供证明原件之外,还需提供购货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销货方将购货方名称开错,如应开给A公司却开给了B公司的,需发票上开具公司名称的企业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发票代码和号码、陈述公司未与销货方发生此笔业务,并承诺此发票为认证抵扣;实际应接收发票的购货方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公司向销货方购买货物,未收到发票.
3.购买方公司名称变更的需要提供对方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书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公司公章.
4.发票单价、数量、品名等开具错误的,除需提供证明之外还需提供原订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发票重复开具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前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四、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根据此条,就填写地税红字发票的处理意见如下:
情况1:如接受劳务方未作帐务处理,发票可以退回的
(1)若发票未缴销,不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的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劳务收入的凭证,然后按实收款项补开发票.
(2)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根据收回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情况2:如接受劳务方已作帐务处理,发票无法退回的,已认证通过的情况.
(1)写一份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防伪税控内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并将数据导出到U盘内;
(3)带着申请单、U盘、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到纳税评估科或税管员处,出具调查稿;
(4)将开具好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拿回来,寄给开票方,并做进项税转出.
应凭对方复印的发票和有关证明(要有单位公章或消费者个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提供的资料证明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