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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代位权,您可以举个例子吗?我忘了授课老师讲的例子的。现在有点不理解,怠于行使,是哪种情形?

84784987| 提问时间:2022 09/03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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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学员你好 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举个简单的例子,李四欠张三一万元,王五欠李四一万元,都到期了,张三管李四要钱,李四说我是穷光蛋没钱,张三说王五不是欠你钱吗,李四说你管王五要去,好,代位权就是法律赋予张三光明正大向王五要钱的权利,当然要通过去法院诉讼的方式行使。有几点需要解释清楚,首先什么是怠于行使债权呢?李四没有对王五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就属于怠于行使债权。其次什么是影响到期债权实现呢?是李四除了对王五的债权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张三的债务。最后哪些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呢?大体上有四类,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抚养、赡养、继承等身份关系的债权,工资、退休金等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债权,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金请求权。
2022 09/03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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