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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要是公司的股东是夫妻关系,有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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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有的
第一、虽然,夫妻公司有两个股东,但是司法实务中,我们发现夫妻公司常常会被当成一人有限公司来处理,结果导致夫妻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我们看一个案例,这是一个广州中院的案例,超伦公司向丽美公司销售货物,丽美公司收到货物后没有及时支付货款。销售合同签订时,丽美公司的股东为谭某和钟某,两人为夫妻关系。后丽美公司的股东变更为李某一人。超伦公司起诉要求丽美公司清偿欠款,谭某、钟某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最后法院认为在没有特殊规定或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同所有,夫妻作为一个不可分离的权利主体,实质上为该公司的唯一股东,公司为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因此判决谭某和钟某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我建议各位老板,尽量避免以夫妻档的形式经营公司。如果以夫妻搭档经营公司,可以考虑事先对夫妻财产归属进行约定,且务必要建立正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区分夫妻财产和公司财产,切不可将公司营业收入进个人账户,做到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独立,否则一旦公司人格被法院否定,公司的对外债务就变成了股东夫妻的共同债务。
第二、可能为配偶干预公司经营埋下了伏笔
很多时候,老板当初成立公司将一部分股权放在配偶名下,实际上是自己打理公司,配偶实际上不会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是,如果夫妻之间发生纠纷,例如闹离婚纠纷了,这时,配偶就可能会拿自己的股东身份来干预公司了。例如他可以知情权为由要求查阅公司的财务状况,也也可以对公司经营管理,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阻扰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三、配偶可能被要求承担公司债务。配偶即使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是一方对外所借款项,且该款项能够被证明用于该公司日常运营的,则该债务会被定性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公司因债务问题而被诉,夫妻股东则将被一并列为被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2 09/21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