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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第一季度利润亏损-5000,第二季度利润亏损-1000,第三季度盈利10000,之前没有可弥补的情况下,那么第三季度应交企业所得税(-5000+-10000+10000)×0.025=100元。如果之前有可弥补的金额50000元,那就是50000-4000,第三季度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吗?

84784992| 提问时间:2022 09/2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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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如果之前有可弥补的金额50000元,第三季度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 09/22 09:41
84784992
2022 09/22 09:44
好的,如果没有可弥补那就是需要缴纳100元企业所得税,这样计算对吗?
小林老师
2022 09/22 09:45
您好,若您是小微企业,您的处理是正确的
84784992
2022 09/22 09:47
好的,谢谢老师
小林老师
2022 09/22 09:53
您好,您客气,非常荣幸能够给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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