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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21年6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自产高档修饰类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650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9万元。(2)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26万元,该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本月发出50%。(3)用一批自产高档美容类化妆品换取乙公司一批生产材料,同类高档化妆品平均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35万元、最高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38万元。(4)委托丙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高档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甲公司提供材料成本80万元,丙公司没有同类高档香水的销售价格,丙公司已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甲公司将上述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香水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20万元。已知:销售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3%;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计算甲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小汽车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甲企业应缴纳车辆购置税税额(2)关于甲企业进口汽车零配件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09/2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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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同学 业务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10+11+20+4)*(1+0.1)/(1-0.15)*0.13=41.22 应交消费税的计算 (210+11+20+4)*(1+0.1)/(1-0.15)*0.15=47.56
2022 09/2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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