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5.企业为一食品加工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均已进行用途确认。2021年9月从某农民处购入小麦,开具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总计50000元。2021年12月全部领用用于加工生产增值税税率为13%的产品。分别作出2021年9月和2021年12月的会计处理。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2 09/26 00:01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9月时,借,原材料,455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4500元,贷,银行存款,50000元。12月,借,生产成本,45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500元,贷,原材料,45500元。
2022 09/26 00:09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