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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19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4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为10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税后利润500万元,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8000万元,原价值2000万元,以计提折旧600万元。计算外国公司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0%)

84785015| 提问时间:2022 09/29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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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会已过会计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0+500)×10%+[8000-(2000-600)]×10%=90+660=750万
2022 09/29 20:08
松松老师
2022 09/29 20:08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净值是指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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