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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32 33 题怎么做?设计到 哪些识知点?

84784966| 提问时间:2022 10/0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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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同学你好 32题对于在中国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10%征税。并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该公司应扣缴企业所得税=[26+40+(120-50)]×10%=13.6(万元)。 33题首先,要算出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2、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为900-200=700万元,其中500万元免税,200万元减半相当于所得额为100万元,所以调减600万元。应纳税额=(3000-400-1800-600)×25%=50(万元)
2022 10/06 11:36
84784966
2022 10/06 15:36
这个52题固定资产500万以下不是可以一次性扣除吗?但是答案是A,知识点在书上哪里
晓诗老师
2022 10/06 15:4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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