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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法中关于个人款跟公司款混淆的危害,都有哪些

84784964| 提问时间:2022 10/0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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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个人款式什么业务的。
2022 10/08 16:57
84784964
2022 10/08 17:16
这根款式和业务什么的,有什么关系啊,我只是问老板把公司款收到个人里,在公司法上有哪些危害而已,就是公私款混淆,这种情况不是只有老板才这样做吗,所以我要劝老板不要那么做而已
郭老师
2022 10/08 17:19
我问的是个人款是什么意思的,比如你们单位的收入,个人收了钱,你单位没有交税,这种有影响的隐瞒了收入 如果是你账上做了收入,借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出一个委托书就可以的。这种三流不一致,你出委托书之后就是一致的 只要是你单位的业务,对交税没有影响,问题不大。
84784964
2022 10/08 17:21
我不管做没有收入,我只是想知道危害,除了没有税务方面的危害,还有其他哪些,我想知道的是这个呢,我听人说公司法上有,但是我没看过公司法,所以我才问的
郭老师
2022 10/08 17:24
收到个人账户不还有风险 法人人格及财产的独立性,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律的核心规则。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款项而不返还,直接导致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从而破坏了法人财产独立的公司法基本制度。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一人公司财产混同的风险更大,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还设置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款项”的方式偷税的,或拒不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涉嫌偷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相关人员应承担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责任。 其次,《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因此,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款项拒不交还公司,数额较大的,涉嫌职务侵占刑事犯罪。 再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公司债务状况恶化,而相关人员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款项的方式来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国家判决裁定罪,同样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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