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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6.8万元;应税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老师你好:需要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10/09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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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6.8×50÷(100+50)=2.27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2.27=4.53
2022 10/0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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