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丁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销售一批产品给戊公司,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增值税为64万元,消费税为60万元,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300万元,产品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要求:①丁公司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结转产品成本的会计处理。②丁公司计提消费税的会计处理③丁公司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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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您好,
1、丁公司销售商品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464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4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
贷:库存商品 300
2、计提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6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
3、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
贷:银行存款 60
2022 10/09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