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丁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销售一批产品给戊公司,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增值税为64万元,消费税为60万元,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300万元,产品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1)丁公司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结转产品成本的会计处理。(2)丁公司计提消费税的会计处理(3)丁公司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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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1)借:应收账款 464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64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
贷:库存商品300
2.借:税金及附加6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60
3.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60
贷:银行存款60
2022 10/10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