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在北京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现想在上海设立分所,分所是否可以有合伙人呢?分所是否可以单独给分所合伙人申报经验所得个税?还是需要在总所申报呢?账目是否独立核算呢?还是需要合并到总所?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10/11 08:21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有合伙人 2.要报生产经营所得税 自己报自己的
2022 10/11 08:31
84785034
2022 10/11 16:13
利润分配也是单独核算嘛?总所出资也可以嘛?
朴老师
2022 10/11 16:23
同学你好 这个是单独核算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