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老板成立了两个小规模企业和两个合伙企业,小规模企业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之一,合伙企业另一个投资人是自然人,合伙企业和小规模企业都没有实缴资金,老板说四个公司作为持股平台使用,也不经营,让0申报,1,这种0申报税务认可吗?2. 如果有实缴,在账务上是不是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后一直不分红也不给利息这样可以吗?

84785032| 提问时间:2022 10/15 09:4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首先,零申报是没问题的,这个是根据你的实际业务来的,账上的话,你肯定是要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后面分红和给力席这个根据实际情况来,没有时间要求。
2022 10/15 09:5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