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图片题的答案,为什么印花税也20万也参与计算了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不算印花税的呀?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2 10/17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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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看下文件原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九、关于计算增值额时扣除已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现在企业自2016年营改增后,印花税企业会计准则中已明文规定计入“税金及附加”,所以仅有的这个文件,也不能规范现在的印花税扣除问题。 现在我们在税法教材中,也找不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不允许扣除的规定。 “营改增”后,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印花税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不再体现在管理费用中,但是否可以单独扣除政策不明确。 所以备考时,以教材为准。
2022 10/17 12:14
84785035
2022 10/17 12:21
教材是允许扣的对吗?我没有买教材直接做题了
84785035
2022 10/17 12:22
请问老师这道题说增值税采用简易,是不是证明此项目为营改增之前的呢?
立峰老师
2022 10/17 12:26
你好,现在教材对印花税规定是属于可扣除的税金。没有再说房地产企业 不允许再单独扣除的话。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属于一般纳税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应该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但以下三种情形,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百分之五的征收率计税。 第一种情况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有关条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第二种情况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31号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三种情况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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